電梯報廢國家標準將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2015-07-27
中國標準委消息,由中國國家標準委制定的《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將于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一新國標填補了多年來國內外電梯行業缺少電梯報廢相關標準的空白。
該標準規定了“安全保護裝置、緊急救援裝置、井道安全門和活板門、驅動主機、轎廂、層門和轎門、電氣控制裝置”等13項對電梯安全運行影響較大的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
標準明確將機械損傷、非正常磨損、銹蝕、材料老化、電氣故障、電氣元件破損等6種影響安全運行的失效或潛在失效模式作為部件的報廢技術條件,為存在風險隱患、需要報廢的部件提供技術依據。
中國全國電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陳鳳旺說,電梯是模塊化設計的機電一體化產品。由于受設計制造、安裝、維護保養和使用等多種因素的影響,電梯整機使用壽命存在很大差異,難以制定電梯整機的判廢標準。因此,通過制定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進行報廢與否判定,再決定電梯整機是否需要報廢,是提高在用電梯安全性的可行途徑,并兼顧了經濟性和科學性。
該標準目前國際上尚無相關的國際標準,發達國家也無相關標準。
截至2014年底,中國在用電梯數量360萬臺,年增長率為18%。隨著中國電梯數量的增長,運行多年的老舊電梯數量不斷增長,電梯部件功能退化給電梯使用帶來的安全風險日益受到社會各方面的關注。據國家質檢總局統計,
目前中國在用使用15年以上的電梯有8.2萬臺。專家說,使用15年以上的電梯存在安全隱患。
據透露,國家標準委還將加快推進《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主要部件的報廢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的研制,完善電梯產品的報廢國家標準體系,不斷提升老舊電梯安全運行水平。